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制度文件

全国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国信发〔2016〕9 号

来源:时间:2017-07-04发布机构:湖州市信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结合信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主要任务


      信访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七五”普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国“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使各级信访干部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条例。结合信访工作需要,深入开展宪法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重要法规条例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各级信访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宣传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信访问题较为集中领域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认真学习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深入学习宣传信访领域的重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把《信访条例》等法规文件列入信访系统普法学习宣传的重点,大力提高各级信访干部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等重要规范性文件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推动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工作措施


       信访系统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各级信访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对象是信访系统干部职工和信访群众,重点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走访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要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建立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二)紧紧围绕服务群众这一核心。注重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信访群众的法治需求,重点加强对信访法规以及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积极推动在信访工作中全面引入社会律师的参与,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引导信访群众诚信守法、依法信访,自觉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坚持信访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信访立法研究论证和宣传,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推动信访工作法规制度有效实施;全面推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行为,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和信访工作“三无”县(市、区)创建活动,推动信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规范实施依法逐级走访,加强重复访治理,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信访群众的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四)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信访部门要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建立日常法治宣传与重大节日、重要时期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法治宣传制度。落实和完善信访干部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


      (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各级信访部门要注重沟通协调,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突出抓好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日常信访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的作用,利用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手机等,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及时抓住与信访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加强系统上下、地区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扩大信访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信访局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信访法治宣传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国信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研究室具体承担。各地信访部门相应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信访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负起责任,精心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及时听取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认真总结推广本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信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安排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要确保“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六五”法治宣传教育时期的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级信访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选配政治过硬、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岗位,改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条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作用。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武警部队、有关人民团体及有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信访工作机构参照本规划,并根据本部门实际,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本文有删减)